生命的歌总是在醉酒的时候唱起,当我们吐的昏天黑地,当我们疼的撕心裂肺,当我们忘记了时间,忘记了地点,只记得我们拼命想忘记的那个人。
我不知道那段颓废的日子是为了惩罚自己,还是为了让她心疼,无论目的怎么样。我都失败了,我什么目的都没有达到。当我难受的在夜里辗转反侧无法入眠,我以为那是心疼,医生告诉我,那是胃病。每个人都会遇到一个人后变得和孩子一样,忘记了理智,只记得她好你就好。就像金岳霖对林徽因,我不知道是什么让这样一个才子可以坚守一生。真的就像那个人说的那样,你若安好,便是晴天吗。
失去之后才知道珍惜,这句话每个人都知道。可是就像不闯红灯,不随地吐啖一样,谁都知道,遵守的人能能有几个。或许谁都无法避免,因为失去之后,他的所有我们都会觉得美好。甚至他的臭袜子和任性。就像雪小禅说的那样一样,爱到很后就是犯贱就是无耻,就是神经病。
在每一个醉酒的夜里,总是能神奇的找到自己的床。然后早晨醒来时,发现头疼要命。想喝水的时候,看到杯子里结冰的水,就闭着眼睛一动不动。知道自己再次睡着,傍晚醒来看到杯子里还没化开的冰。也许我的动机不是爱,只是失去她以后,因为惯性,而让自己的人生轨迹失去控制。可是谁又能说明白呢。也许我就是爱上了醉酒的感觉,找了失恋的借口来醉酒。
我永远都成不了圣人,我无法在自己的女人仍别人睡了以后还能默默祝福,不能再自己在女人和别人结婚的时候,还坚守在身旁。我注定不是金岳霖,也不是徐志摩。以前和她说起金岳霖如何痴情的时候,我以为她会说金岳霖怎样痴情的,可是她冷冷的说了句。那孩子有病。是啊,哪有正常人能做到这样啊。连她的丈夫都在她死后娶了别人,那个笨蛋孩子坚守什么。我一直很讨厌林徽因,因为我觉得她是体格特有心计的女孩。如果她心疼金岳霖,就该早让他死心。而且待很后甚至没有一点愧疚之情。她不是不喜欢徐志摩,可是她知道徐志摩只是个孩子,,她想让这个孩子心疼,想让这个孩子永远记住她。
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,至少两个。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"床前明月光";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,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。于是她变成了明月光,变成了朱砂痣。张幼仪于是就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,陆小曼就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。这也许就是金岳霖变成傻子的原因。谁会拒绝那洁白的白月光呢。我们可爱又狡猾的林徽因女士。
我知道我以上的文字有点愤世嫉俗,我也知道我的文字是来自于我的爱情。可是现实不就是每个人眼里不同的幻觉吗。
我在已经不喜欢醉酒,我也几乎忘记了她的倩影。可是依旧不喜欢林徽因,也不再喜欢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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